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第十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十条对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十四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