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第二十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