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五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或者其他材料不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申请再审人补充或改正。←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