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一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过程中,错误采取财产调查、控制、处置、交付、分配等执行措施或者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受害人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赔偿的,适用本解释。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