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第十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六条人民法院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应当综合判断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 为实现特定技术功能必须具备或者仅有有限选择的设计特征,对于外观设计专利视觉效果的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不具有显著影响。←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八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