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七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且未经处理的,应当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