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第二十二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人民法院进行再审时,不适用本规定。←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