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二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两个以上侵权人共同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损害,被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请求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