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十四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受理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仅就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审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