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一百四十二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径行调解。←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九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