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或者明知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而提供工具或者其他帮助,情节严重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