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五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2013年1月1日前,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措施的,适用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但人民法院2013年1月1日尚未作出保全裁定的,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确定解除保全措施的期限。←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