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第四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应当对债务人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和管理人的工作量作出预测,初步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应当包括管理人报酬比例和收取时间。←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