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十一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对于实施破坏黑土地资源的相关行为被不起诉、宣告无罪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