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第二十二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