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第十五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