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一百七十五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拘传必须用拘传票,并直接送达被拘传人;在拘传前,应当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二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