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第第三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本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