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二百四十四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四条可以上诉的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计算。←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六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