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条

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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