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七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后,其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补充报告。←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