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九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