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第五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五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