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一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二)给付内容明确。 法律文书确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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