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

以危害结果为条件的渎职犯罪的追诉期限,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有数个危害结果的,从最后一个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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