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第五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