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第五十二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存在客观障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情形。 前款情形,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原因等因素综合判断。必要时,可以听取对方当事人的意见。←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九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