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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