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二十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按折扣价或者优惠比例计算已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款未超出消费者预付款,但按打折前的价格计算已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款超出消费者预付款,经营者请求消费者支付按打折前的价格计算超出预付款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