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七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并提供该公民死亡证明、赔偿请求人与死亡公民之间的关系证明。 受害的公民死亡,支付受害公民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有权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