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五百零四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四条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六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