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第三十五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已经除权的证券,计算投资差额损失时,证券价格和证券数量应当复权计算。←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