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一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首页案例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