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五十九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九条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冻结、划拨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或者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 有证据证明该保证金账户中有超出期货公司、客户权益资金的部分,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该账户中属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