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第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保险法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案件,不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