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第五十八条条司法解释第四章 附 则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办法。←上一条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五十五条下一条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五十六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五十七条条 —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五十七条第第五十六条条 —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