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第第十八条条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第十八条在线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通过语音、文字、视频等形式自主表达意愿,提出纠纷解决方案。除共同确认的无争议事实外,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证据等,不得在诉讼程序中作为对其不利的依据或者证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上一条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第十五条下一条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