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一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