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八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八条

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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