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九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原告无正当理由而根据影响地域、持续时间、实施场合、损害范围等因素对被告的同一垄断行为予以拆分,分别提起数个诉讼的,由最先受理诉讼的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