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九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