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七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条第二款(七)项规定的船舶所在地指起诉时船舶的停泊地或者船舶被扣押地。←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