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四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经当事人同意,知识产权法庭可以通过电子诉讼平台、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以及传真、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件、证据材料及裁判文书等。←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