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九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案外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 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提供的担保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时生效。←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