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二十五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同一仲裁裁决的,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裁定中止执行。←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