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九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明知是非法捕捞犯罪所得的水产品、非法狩猎犯罪所得的猎获物而收购、贩卖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