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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炎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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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擅自销售进料加工保税货物的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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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擅自销售进料加工保税货物的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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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全文条
为依法办理走私犯罪案件,根据海关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擅自销售进料加工保税货物的行为法律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经海关批准进口的进料加工的货物属于保税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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