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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