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第三十三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本院已经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