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十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本规定施行后尚未终审的案件,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规定。←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